10月21日消息,因有媒体报道涉及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事项,深圳交易所于10月20日起对紫光股份进行临时停牌,待其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近日,《经济参考报》刊发《紫光股份隐瞒重大事项 “清华系”身陷“公章造假门”》一文,称“清华系”所属上市公司紫光股份涉嫌伪造洋浦鑫盈公章,骗取贵州林东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并将此转让给第三方,质疑紫光股份在此事上隐瞒重大事项、涉嫌虚假披露。
10月20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当天起对紫光股份进行临时停牌,以待其看法相关公告后复牌。
据了解,事件缘起民营企业洋浦鑫盈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洋浦鑫盈”)与北京清华同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清华同仁”)、北京紫光兴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紫光兴业”)、石家庄紫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紫光投资”)等公司签署的委托持股协议。
根据协议洋浦鑫盈于2010年先后向清华同仁、紫光兴业、紫光投资投资总计3.575亿元,3家企业合计取得林东煤业65%的股权。而洋浦鑫盈达到了间接持有林东煤业股权的目的。
但此后不久,紫光股份伪造洋浦鑫盈假公章办理了股权质押注销,将紫光兴业、紫光投资等公司股权转移至第三方。洋浦鑫盈因此指控清华同仁、紫光科技及其关联企业恶意造假侵吞洋浦鑫盈资产。
紫光股份2010年年报显示,紫光科技为紫光股份持股95%的控股子公司;在2010年11月30日之前,紫光兴业持有紫光科技60%的股权,持有紫光投资40%的股权。
另外,洋浦鑫盈投资紫光股份所属公司紫光兴业、紫光投资的委托持股款项,以及二者投资林东煤业的投资款,紫光股份未作披露,隐瞒重大事项,涉嫌虚假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