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凌晨,知名打假人王海在自己的新浪微博“王海热线”上发布了一篇名为《王海报告——苹果涉嫌在中国以翻新iPhone4冒充新机出售欺骗消费者》的博文,质疑苹果零售店将iPhone4翻新机作为全新产品出售。
王海称,他已经以代理人的身份向西城区人民法院快递了起诉书,将起诉苹果公司。截至昨晚,苹果公司未对此作出回应。
王海在博文中说,消费者刘女士和吴女士分别于今年7月9日,在西单大悦城的apple store零售店,以4999元的价格购买了黑色16G的iPhone4手机各一部,并将购物小票的照片公布在了博客上。图片中的购物小票上显示,两位消费者的购物时间分别为当天14点28分和15点03分,一位顾客除iPhone4外还购买了iPod和iPad各一部。
将图片上显示的手机序列号在苹果技术支持网站进行搜索,可以发现这两部手机的保修期到期日分别为2012年1月28和2012年4月26日。而iPhone4正常的保修期应为一年,也就是说,刘女士和吴女士购买的手机保修到期时间应为2012年7月。
据此,王海称“我有理由怀疑,其他iPhone4退换机翻新后又以全新商品身份卖给了中国消费者”。他认为:“苹果公司涉嫌将翻新商品冒充全新商品欺诈消费者获取非法利益,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九条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正)》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