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内部生态环境的复杂,使其一直都处在舆论的关注之下。而今年可谓更甚,之前某政 协委员的一句“取缔全部网吧”的建议,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随后,文化部提出了“对网吧一次接纳3名未成年人吊销牌照”,引起了热议。近期微软诉我国 东莞网吧软件侵权案也引起了业界的探讨。而最近,新成立的电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也给网吧发出了将收取电影版权费用的通告。
4月16日,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影著协)于成立时宣布,将在全国试点推广“国产电影网吧数字发行平台“,对国内网吧播放国产电影统一收取版权费,每台电脑每天收费约为0.15元;同时还将对播放国产电影的长途客车收取每车每天1元的版权费。
据调查显示,文化部目前批准的合法网吧大约13万家,如果所有网吧将电影收入的10%支付给电影著作权人,年收入规模将超过13亿,这就意味着,网吧将成为国产电影消费的主渠道,仅次于商业电影院渠道。
另一个方面,我国的知识产权领域维权意识淡薄,盗版问题严重,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有分析人士表示,影著协的成立,或改变这种情况,影著协将协助版权人收取相关费用,打击盗版,促进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
影著协成立的意义确实很深远,但是为什么影著协的举动却遭到了网吧业主甚至是权利人的质疑和不满呢?对此,有网友评论说,影著协刚成立就 “收钱”,遭到人们质疑很正常。
据了解,影著协是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同意,报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是境内唯一一家电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同之前人们所熟知的音著协等性质类似。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指为权利人的利益依法设立,根据权利人授权、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
对于此款,有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本条的关键字眼是“授权”,也就是说影著协要根据权利人的“授权”或者“委托”才能行使这项权利。
而观目前的现状,影著协并没有“积极”做到这点,据相关报道,多家国内网吧视频版权公司纷纷向网吧业主发表声明,反对影著协对网吧等收取版权费用的 相关措施,并称很多影视作品已被版权公司买断版权,影著协无权收费。而如果影著协没有获得相关授权就要收取与权利有关的费用,也会涉嫌侵权。
对此,影著协曾发表回应:影著协的国产电影网吧数字发行平台,包括了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会员单位的所有国产电影著作权。非会员单位的国产电影著作权,根据有关法规,也由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统一代收结算。
“协会请示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在收费过程中遵循国际惯例,由使用者统一按照协会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并将其使用的电影作品及时向协会报告。”
“其中涉及非会员单位作品的,协会将主动与被使用的非会员作品的权利人联系,及时、如数地将这部分著作权使用费进行转付。一时无法联系到的,也将遵循国际惯例及协会制定的‘转付办法’,留存待取。”
分析人士对记者说,这种做法在理论上行得通,而且对保护我国的知识产权有很大的意义。但是就目前的现状而言,“留待存取”,并不能成为其推卸责任的 理由。根据相关媒体报道,从事网吧影视版权发行的广东中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及运营“英雄宽频”的上海宽娱数码科技公司以及网乐互联等公司很多公司并不知 情。可见影著协并没有积极通知版权人知晓,就现状而言就是,大部分费用都要“留存待取”,显然这是不合理的。
对此分析人士表示,影著协有强制获取版权的嫌疑,毕竟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获得授权才能行使相关权利。如果影著协真的想联合权利 人,帮助他们维护版权,收取费用,首先要做的不是先向网吧收取费用,而是应该先整理一下影视版权市场的版权问题。当然,这样就涉及到一个费用分配的问题, 如果版权权利人自己已经能够很好的行使相关权利,当然不愿意有另一家来和自己分配收益。从另一个方面讲,很多网吧也确实存在着影视版权侵权的问题,直接对 网吧收取费用,要比从版权权利人那里入手要容易的多。
知识链接
著作权,在我国有时又称为版权。著作权法所述的著作权,有时是指其 广义,即不仅指作者就其作品所享有的权利,还包括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后者在知识产权法学中又称为邻接权,即表演者就其表演、录音录像制作者就其录音录像 制品、广播电视组织就其播放的节目以及出版者就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所享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