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1时许,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在官网上挂出了深圳市楼市调控细则的全文,这份名为《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 见》(下称《意见》)的基本框架文件与之前网络上流传的细则出奇相似。不同的是,网络版中关于“纳税或缴纳社保不满1年的非深户限购1套房”和细则执行期 限“到2010年12月31日”的两项规定没有出现在官方版本中。
调控细则多是执行“新国十条”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昨日下午召开新闻通气会,由《意见》起草人之一、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锋负责解释《意见》有关条文。
对比“新国十条”,记者发现,深圳发布的调控细则并无太多推进,多是执行“新国十条”的规定,此前媒体报道的“将比新国十条严格”的情况并未出 现。比如在打击炒楼方面,深圳要求,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 停发放房贷。这都是“新国十条”中的规定。
对此,尤其是深圳并未出台公众预期的“限购令”,王锋解释称,这是结合深圳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他表示,国家政策在深圳已经起到了非常明显的作 用,深圳楼市成交已经开始出现大幅度的调整,新房成交由新政前的每日160套,连续跌落到了第三周的日均40套。因此,没有必要再出台更严厉的措施。
今年1万套公共住房向社会分配
王锋说,完善公共住房制度是此次《意见》的重要亮点。细则规定,深圳今年将会建设5万套包含人才安居房在内的公共住房,其中人才安居房建设总量 不低于今年住房总建筑面积的三成,并且会拿出来1万套公共住房向社会分配,这比深圳自2007年以来分配的保障房总和还多。而根据此前深圳公布的住房保障 年度计划,2010年度可向社会分配保障性住房0.51万套,此次几乎将分配套数翻了一番。
同时,深圳还要求,《意见》发布之日起,通过配售方式新取得公共住房家庭或个人,若再行购置商品住房或将公共住房擅自转让的,政府将直接收回该公共住房。
细则还披露,深圳将重新恢复执行“限外令”。自去年初“粤15条”发布后,深圳曾一度放宽了对“港澳台居民只能购买1套自用房”的限制。
说法
基本都是国家规定动作
家住龙华的市民耿先生表示,对这个细则非常失望,“按照国家标准,深圳是属于上涨过快的地区的,国家要求这样的城市可以采取临时措施限制居民购房套数,为何深圳不执行?”他支持深户限购两套、非深户限购一套。
“(深圳细则)就是国十条的深圳版”,深圳市社科院城市营运中心高海燕说,深圳的调控细则基本上都是国家的规定动作,没有像北京那样按照从严的思路来执行。
深圳房价下跌可能性已很大了
但有地产业人士指出,深圳如此做并非没有道理。深圳中原地产高层人士张伟表示,按照目前的国家政策,深圳房价下跌的可能性已经很大,如果再出台更为严厉的措施,“那么,政策的目标到底是什么?是要房价暴跌,把房地产行业打死?”
调控细则操作性不强
高海燕认为,与北京细则相比,深圳细则仍不够细,不具可操作性,需要出台进一步的指引。